《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三调”)显示,我国共有耕地19.17亿亩,不断逼近18亿亩耕地红线,相比之前的“二调”,10年间耕地减少了1.13亿亩。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情形外,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以下有三点现实意义:①“进”将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转为耕地,拓宽了补充耕地的渠道和方式,缓解了因后备资源不足导致的补充耕地压力,能够切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②“出”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业地或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保持农用地内部地类结构的动态平衡,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③“进出平衡”保障了农用地整体数量不下降,优化了农用地结构布局,提高了耕地质量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保护粮食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等的可持续协同发展。“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两者关系如下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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